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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四川机电工程专修学院关于做好14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系:
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措施。根据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14级学生于2014年上半年(即第六学期)全部进入顶岗实习阶段,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1、通过顶岗实习,可以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将在校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习惯和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2、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各系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3、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强化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4、顶岗实习要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力争建立各专业相对稳定又深度融合的顶岗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1 2 21 日起至20116 3日止为08级学生顶岗实习时间,08级各专业班学生应按照该时间园满完成顶岗实习。(679日为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时间)。
三、实习的形式和岗位
1、实习的形式:顶岗实习采取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即由学校推荐与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进入相应的单位、企业、公司进行顶岗实习。
1)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求接受单位出具接收学生的证明交到系里,实习期间,学生要定期向指导老师、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指导老师不定期地下点了解情况。
2)集中实习的学生,由系联系实习地点,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定期下点了解情况,指导实习。
2、实习岗位:顶岗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一致或相近,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学生实习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实习单位安排。各系根据所属专业选择安排与专业相对应
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并作出安排计划。
四、顶岗实习的管理和上岗要求
1、顶岗实习的管理
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以学院和企业相结合。
1)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实习生必须与学院签定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由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填写《四川机电工程专修学院学生自找顶岗实习单位申请书》,经家长签字同意,同时应与企业签定顶岗实习协议和顶岗实习登记表,报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批准备案。
2)顶岗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爱国、爱校、爱厂,不得无故离开顶岗实习企业,不做对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事。
3)顶岗实习期间,确有正当理由不得不终止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应先向学生所属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同意后,再向实习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办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顶岗实习单位。未经学院允许,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学院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4)实习生因实习单位原因被辞退的,学院可重新推荐顶岗实习单位或自找实习单位。
2、顶岗实习上岗要求
1)实习生须接受岗前教育和安全教育。
2)实习生在企业要学习并遵守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尊敬企业领导和师傅,服从企业领导和师傅的管理教育,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完成企业交给的工作任务。
3)实习生应认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勤于动手,虚心好学,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周记。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工作。
4)实习生要言行有礼,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被企业退回的学生,学院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5)实习生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规章制度,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汇报在实习过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五、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1、实习生上岗前必须购买人身平安保险。
2、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重视安全工作,谨防和杜绝各
类事故的发生。不得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机器设备、材料、产品,确有需要,经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使用。
3、实习生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工作完毕要整理清洁工具。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池游泳,不得登高弄险等。
5、实习生在企业顶岗实习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要注意安全用电,下班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6、实习生上下班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晚上不能单独外出,要结伴而行,不能晚归或夜不归宿。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7、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本人违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六、顶岗实习考核
1、顶岗实习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实习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顶岗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不参加顶岗实习或不能完成顶岗实习任务者,顶岗实习成绩以零分计,顶岗实习课程不及格或零分的,学院按有关的规定处理。
2、顶岗实习生无条件服从实习单位安排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参加者,取消顶岗实习资格。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病假需要医院证明。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和学院审批,方能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4、顶岗实习生无故旷工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累计满三次作旷工1天论处。
2)旷工满3天,暂停实习,回院接受教育并做书面检讨。
3)旷工累计满5天,给予记大过处分。
4)旷工累计满10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工累计满15天,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实习期间,由学院与顶岗实习单位负责相关考核。实习结束,学生提交《顶岗实习手册》,完成里面相关内容的填写,经实习单位领导鉴定、签字及加盖公章,由班主任统一交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6、企业对顶岗实习生的认可评定作为主要依据:企业鉴定占40%、纪律考勤占40%、系部考核占20%。招生就业处根据顶岗实习生的鉴定分别给予优先推荐就业、延缓推荐就业和不给予推荐就业,根据顶岗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和零分。
7、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以评为优秀实习生。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之一。
8、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学院不予颁发毕业证。
二○一四年 四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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